鄖陽撫治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鄖陽撫治,初名荊襄撫治,全稱撫治鄖陽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為明朝中後期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此職為鄖陽民變而設置。清朝时,仍置此职,至康熙十八年裁撤。

沿革[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3):“撫治鄖陽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成化十二年,以鄖、襄流民屢叛,遣都禦史安撫,因奏設官撫治之。萬曆二年以撫治事權不專,添提督軍務兼撫治職銜。九年裁革,十一年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