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淮陽巡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沿革
[编辑]- 宣德五年,設置,轄區包括山東及南直隸的江北地區。
- 正統四年,罷免,后恢復建制,轄區不變。
- 正統八年,去除山東。
- 正統十年,轄區包括南直隸江北的鳳陽府、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滁州。
- 正統十二年,轄區包括山東濟寧以南、南直隸江北地區。
- 正統十四年,轄區包括山東,南直隸的鳳陽府、廬州府、淮安府、揚州府。同年,分為山東巡撫、鳳陽巡撫。
參考
[编辑]- 《明朝總督巡撫轄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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