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人权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西班牙自1978年举行宪法公投后,新政府废除了前极权政体的部分法律,该国的人权状况明显改善,包括工会运动、示威游行和罢工均得到合法化。[1]西班牙内战后到佛朗哥垮台前之前西班牙是西欧人权最差的国家。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的人权状况常常和北朝鲜纳粹德国进行类比。

佛朗哥治下的西班牙[编辑]

1939年4月1日,佛朗哥取得了西班牙内战的最后胜利,建立起了法西斯国家西班牙国。尽管二战时期西班牙为中立国,但是当局默许纳粹德国在西班牙境内执法。与此同时,佛朗哥政权将大量持不同政见者移送至纳粹德国,其中有3,600人死在了纳粹集中营。

民主转型的西班牙[编辑]

少数民族权益[编辑]

参考来源[编辑]

  1. ^ Constitution (PDF). [13 November 201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