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尼泊爾關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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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尼泊爾關係(尼泊爾語:नेपाल र गणतन्त्र चीनबीचको सम्बन्ध),是指中華民國與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尼泊爾的相關事務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兼轄。[1]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1942年2月12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訪問印度期間,在新德里會見尼泊爾王子巴哈度,奉其父卓達王之命前來致敬,並貢獻卓達王親獵之虎皮一張,又以五萬盧比為救護中國戰時難胞之用,蔣欣然接受。[2]:6732-6740
1946年11月27日,尼泊爾總理伯達馬塞爾就職週年紀念,中華民國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長沈宗鏇為慶祝專使,並授該國務總理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3]
1947年5月3日,尼泊爾特使克利希娜率訪華團抵南京,外交部長王世杰設晚宴款待。[4]:8347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就尼泊爾王國等23國[註 1]所提出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議案進行表決。最終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提案通過即成為正式決議,是為《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馬爾地夫、阿曼等3國未投票。代表中國正統的中華民國政府,以外交部長周書楷為代表,在表決之前數小時,於大會上主動宣布退出聯合國。日後,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稱為「排我納匪案」。
1997年5月,尼泊爾與其他10個國家先後在世界衛生大會全會中,發言反對中華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6]
2001年5月,尼泊爾與其他9個國家在世界衛生大會的總務委員會中,發言反對中華民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7]
2011年3月28日,簽署《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尼泊爾中央銀行金融情報中心間關於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相關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8]
2015年4月25日,尼泊爾發生規模7.8強震,造成嚴重傷亡,雖然中華民國政府有意派遣救援隊前往協助,卻遭到尼泊爾政府婉拒。外交部次長高振群27日說,「我們和尼泊爾沒有很親密的關係,是臺灣被拒的可能原因。」但表示政府還是會派出一個5到6人的先遣團隊到尼泊爾,再視當地需求組成較大團體前往援助。[9][10]
經濟[编辑]
貿易[编辑]
2011年4月17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規劃的拓銷南亞市場首發團13家外銷廠商抵達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成為台灣最先前往拓銷的經貿團體。[11]
2013年4月26日,外貿協會秘書長與尼泊爾商工會(Lalitpur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LCCI)會長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是外貿協會第一次與尼泊爾工商團體簽署備忘錄,以增加企業交流及提升雙邊貿易。[12]另參加「2013台北國際文具禮品展」,承租16個攤位並設立尼泊爾國家主題館。[13]
年分 | 貿易總額 | 年增減 | 排名 | 出口至尼泊爾 | 年增減 | 排名 | 自尼泊爾進口 | 年增減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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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27,003,285 | ▲147.128% | 123 | 24,925,230 | ▲160.617% | 107 | 2,078,055 | ▲52.472% | 144 |
2019 | 12,283,779 | ▼54.510% | 141 | 10,711,404 | ▼57.026% | 122 | 1,572,375 | ▼24.334% | 147 |
2020 | 10,479,065 | ▼14.692% | 139 | 9,649,927 | ▼9.910% | 123 | 829,138 | ▼47.268% | 155 |
2021 | 12,232,012 | ▲16.728% | 142 | 10,520,155 | ▲9.018% | 123 | 1,711,857 | ▲106.462% | 150 |
2022 | 10,799,057 | ▼11.715% | 140 | 9,105,093 | ▼13.451% | 129 | 1,693,964 | ▼1.045% | 150 |
2023 | 29,580,184 | ▲173.915% | 115 | 27,565,209 | ▲202.745% | 99 | 2,014,975 | ▲18.950% | 144 |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尼泊爾的主要項目為: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氯乙烯或其他鹵化烯烃之聚合物;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電話機與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器具;不鏽鋼扁軋製品;自動資料處理機、磁性或光學閱讀機;用橡膠處理之紡織物、合成纖維絲紗梭织物、機器之零件與附件、氧化鈦、針織或鉤針織品、著色料或用作發光劑之無機產品、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辦公室用機器、非動力之兩輪與其他腳踏車;纖維素紙漿、纸或纸板之製造或整理之機械;內科、外科、牙科或兽医用儀器與用具;鋼鐵製螺釘、螺栓、螺帽、鉚釘或墊圈;容器洗滌與乾燥機器、容器盛裝與封口機器、飲料充氣機;利用印刷版、滾筒與其他印刷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與傳真機;塑料製自粘性板、片、條或膜;無線電廣播或电视之傳輸器具、攝影機、数码相机;機器、工廠或實驗室設備;種植用種子、果实與孢子;空氣調節器;電力、激光、光子束、電子束、超聲波、磁脈波或電漿弧軟焊、硬焊、熔接機與器具;集成电路;碳酸盐、過氧碳酸鹽與工業用碳酸铵;理化分析用儀器與器具、計量或檢查粘性、多孔性、膨脹性、表面张力與類似性能之儀器與器具,計量或檢查熱量、音量或光之儀器與器具、理化分析用切片機等。[15]
自尼泊爾進口的主要項目為:披巾、圍巾、領巾、頭紗、面紗與類似品;調製動物饲料、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卑金屬非電動铃、锣、雕像與其他裝飾品、框、鏡;敲擊樂器、地毯與覆地物;假髮、假鬚、假眉毛與假睫毛;寢具與類似家具、精油及其類似品、氈呢或紡織物製之帽類、茶葉;刮鬍前後用劑、身體除臭劑、洗浴用劑、脫毛劑與其他未列名之香料製劑、化妝品或盥洗用製劑、室內除臭劑;其他製成品包括服裝模型樣品;三輪腳踏車、踏板車與類似有輪玩具以及玩偶、比例模型與類似遊戲用模型、各種益智玩具;咖啡或含咖啡成分之代替品、铜製品、氈呢;任何尺寸之捲筒或方形平版之纸與纸板、纖維素胎與纖維素紙;室內擺設品;鑲嵌木、木製箱、木雕刻品或家具;節慶、遊藝或魔術道具;內科、外科、牙科或獸醫用儀器與用具;針織或鉤針織套頭衫、無領開襟上衣、外穿式背心與類似品;人類血液、供醫療用動物血液、抗毒血清、疫苗、毒素、微生物培養物與類似品;香料、藥用或殺蟲菌植物及其種子與果實;毯、箱盒袋類容器等。[16]
投資[编辑]
截至2019年,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對外投資統計,尚無臺商赴尼泊爾投資。但尼泊爾政府則統計臺商赴該國總投資金額約740萬美元,計有27件,臺商人數(含幹部與眷屬)約10人;尼泊爾赴臺灣總投資金額約71.5萬美元,計有10件。[17][18]
交流[编辑]
援助[编辑]
國際奧比斯基金會(Orbis International)與台灣奧比斯基金會(Orbis Taiwan)合作進行「尼泊爾兒童眼科醫療援助計畫」,包括兒童眼科中心及硬體設施、培訓專職眼科醫療人員、協助1,050名兒童進行視力矯正及320名兒童進行眼疾手術,並提供加德滿都地區15歲以下之12萬名兒童提供視力篩檢服務。[20]
2015年,尼泊爾發生地震,其中廓爾喀縣為重災區之一。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合會)與國際關懷協會尼泊爾分會合作推動「尼泊爾廓爾喀縣糧食安全及生計支援計畫」,11月底結束,鑒於績效良好,於12月繼續推動「尼泊爾廓爾喀縣糧食安全及生計強化計畫」,強化該縣1,800戶受地震影響的脆弱家戶糧食安全與生計;增進農民參與農業價值鏈及與市場連結,促進受地震影響社區的農業商業化;輔導脆弱家戶取得資金及市場管道,以強化微小型企業發展。[21]
簽證[编辑]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除了印度公民可免簽證外,幾乎所有地區的公民(12國除外)前往尼泊爾均可在首都加德滿都的特里布萬國際機場辦理落地簽證入境,停留最多30天。經尼泊爾轉機,若不出機場,可停留24小時免過境簽證。[22][23]
持有尼泊爾護照的尼泊爾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24][25]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運[编辑]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6月19日):
- 台北松山→成都,再轉機前往尼泊爾的特里布万国际机场。
- 台北桃園→廣州、成都、昆明[註 2]、香港、東京-成田、首爾-仁川、新加坡、吉隆坡、曼谷-蘇凡納布、曼谷-廊曼、德里、杜拜、伊斯坦堡、雪梨→尼泊爾。
- 台中→廣州、昆明、香港、東京-成田、首爾-仁川→尼泊爾。
- 台南→香港→尼泊爾。
- 高雄→廣州、昆明、香港、東京-成田、首爾-仁川、新加坡、吉隆坡、曼谷-蘇凡納布→尼泊爾。
- 花蓮→首爾-仁川(包機飛花蓮)→尼泊爾。
駕車[编辑]
尼泊爾承認各國國際駕駛執照,需並持有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使用。[26]
注釋[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2).
-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 ^ 尼泊爾總理就職週年紀念,我贈以勳章陸軍上將銜 (新闻稿). 民報社. 1946-11-28 [2016-06-21]. (原始内容 (HTML)存档于2021-06-25) (中文).
-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年7月.
- ^ 把中国抬进联合国的,到底是不是非洲兄弟?. 鳳凰網.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份新聞稿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5月 [2019-06-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14).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本年我國參與WHO案.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1年5月14日 [2019年6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3日).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鍾辰芳. 尼泊爾拒台灣參與地震搜救. 美國之音.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10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7日).
- ^ 林信男. 尼泊爾婉拒台灣救援 外交部:兩國關係沒有很親密. 東森新聞雲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10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9月14日).
- ^ 王裕宏. 貿協率13家廠商首度赴尼泊爾拓銷. 經貿透視網. 2011年4月22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2日).
- ^ 高麗茹. 貿協與尼泊爾簽署合作備忘錄 促進經貿交流. 經貿透視雙周刊第367期. 2013年5月15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6日).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外貿協會首次與尼泊爾簽署合作備忘錄 開啟經貿合作新契機. 經貿透視網. 2013年4月27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6日).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尼泊爾投資環境簡介 (PDF).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 2020年8月.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8月2日).
- ^ 雙一組南亞及中東專案室. 尼泊爾國家檔 (PDF).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1年7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8月4日).
- ^ 國家基本資料表.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2年度報告(參、102年度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執行概況)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4年4月23日 [2018年1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年8月28日).
- ^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5年度報告(參、105年度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執行概況)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年4月28日 [2018年1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年1月10日).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2).
- ^ 落地簽證資訊.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 ^ 生活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6).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 中華民國外交部-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簡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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