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维亚(1956年),男,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演,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艺术总监,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编辑]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代表文化艺术界,分入第二十七组。[2]

參考文獻[编辑]

  1.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01-25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 
  2. ^ 全国政协信息-陈维亚.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