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海镭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郜海镭(1956年1月),笔名金雨田江西高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1977年9月,毕业于江西省高安师范学校学习。之后供职于江西省高安县文教局、宣传部。1984年,担任江西省高安县委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6月,担任高安县大城乡党委书记。1989年4月,担任江西行政学院院长办公室、组织部秘书。1990年12月,担任江西行政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11月,担任江西省奉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1998年1月,当选为奉新县县长[1]。2000年6月,担任中共丰城市委书记。2000年7月,担任中共吉安地委委员。同年8月,担任吉安市委常委、中共井冈山市委书记。2002年3月,担任江西省委外宣办主任。2008年5月,担任江西省文联党组书记。200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2012年,担任江西省文化厅厅长、党组副书记。2013年4月,担任江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2016年8月1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江西省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2017年8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对被告人郜海镭提起公诉[3]。2018年,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犯贪污罪、受贿罪,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没收贪污犯罪所得103.5万元[4]

参考[编辑]

  1. ^ 徐冰云,刘功林主编. 奉新县志 1986-2004.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11.01: 664–665. ISBN 978-7-5144-0113-4. 
  2. ^ 江西文化厅原厅长郜海镭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新华网. 新华网. [2020-11-04]. 
  3. ^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江西年鉴 2017年.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17.09: 135. ISBN 978-7-5013-6250-9. 
  4. ^ 江西一批大案有结果:省文化厅原厅长郜海镭获刑3年. jx.ifeng.com. [2020-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