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良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郑良玉(1934年),男,原籍浙江吴兴,生于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早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后进入上海复旦大学深造,此后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1985年,担任中共江苏徐州市委书记。1990年,担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1992年,由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810新股抽籤事件,辭去市長一職[1],改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95年,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

参考[编辑]

  1. ^ 股市二十年:不该忘却的记忆. 全景证券频道. [2011-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07). 
  2. ^ 专访深圳市前市长郑良玉:坚持改革开放是对小平最好纪念. 第一财经日报. [2012-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李灏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0年5月23日-1992年11月17日
繼任:
厉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