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狀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自然狀態是一個道德政治哲學的概念,廣泛用於宗教社會契約論、及國際法[1]。自然狀態是一個假想狀況,幻想人類在社會狀態存在以前的生活狀況。這種狀況必定曾經存在,而問題就在於「文明社會開始前的生活是怎麼樣的」、「政府是怎樣開始的」以及「為甚麼要由自然狀態過渡到社會狀態」

參見[编辑]

参考来源[编辑]

  1. ^ Emer de VATTEL, The Law of Nations, Preliminaries. Idea and General Principles.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