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賢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錦賢(英語:Wu Kam-yin,1965年6月29日[1]),香港公務員,曾擔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胡在1988年於香港理工學院取得商學專業文憑,和在1989年於赫爾大學取得管理学理學碩士學位[2],並在同年10月加入香港政府任職政務主任[1][3]。他在2009年9月16日起出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3]。他在2011年5月被傳媒報導涉嫌濫用職權,長期在非辦公日將私人座駕停泊在西貢政府合署的免費車位,亦因座駕體積龐大而配合交通錐佔用兩個連續車位[4][5]。及後,雖然他將座駕駛離政府合署,但在西貢區議會會議時面對傳媒追問則以工務為由拒絕,亦只以民政事務總署新聞組發佈消息[6][7]。涉嫌濫權事件過後約半年,港府安排蕭慕蓮於2011年12月1日接替胡出任專員一職[8]

參考資料[编辑]

  1. ^ 1.0 1.1 香港政府布政司署. 香港政府職員名冊 一九九六年. 香港: 香港政府. 1996-07-01: 13. 
  2. ^ 香港政府布政司署銓敍科. 香港政府政務職系名錄 一九九二年. 香港: 香港政府. 1992-07-01: 104. 
  3. ^ 3.0 3.1 新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履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009-09-14 [2020-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4. ^ 政務專員長霸兩車位. 東方日報. 2011-05-02 [2020-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16). 
  5. ^ 西貢政務專員停車惡霸. 太陽報 (香港). 2011-05-02 [2020-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05). 
  6. ^ 胡錦賢拒回應涉濫權. 東方日報. 2011-05-04 [2020-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15). 
  7. ^ 胡錦賢拒交代涉霸車位. 太陽報 (香港). 2011-05-04 [2020-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07). 
  8. ^ 新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履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011-11-30 [2020-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相關條目[编辑]

政府职务
前任者:
陳炳輝
西貢民政事務專員
2009年9月16日-2011年11月30日
繼任者:
蕭慕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