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新清(1962年12月),男,河南新野人,中国法学家,法学博士,教授(2001年6月)、博士生导师(2002年6月),主要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学、律师学、刑法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1]

生平[编辑]

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1988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诉讼法学硕士,后留校在法律系任教。1997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1995年9月到2001年1月人大法学院在职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2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2]

2007年7月,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正局级);2017年9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

头衔[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王新清. 中国社科院大学政法学院. [2020-05-25]. [失效連結]
  2. ^ 王新清.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2020-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