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一级巡视员 王刚
二级巡视员 吴兵
副主任(2) 陈强、 胡汝林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深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 副地厅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對外官網 ka.sz.gov.cn/
影像资料


深圳市口岸指挥中心大厦(现已搬迁)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深圳市口岸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管深圳市口岸日常运作协调、管理、监督及处理口岸涉外相关业务工作[1]

历史[编辑]

  •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宝深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文锦渡关卡罗湖关卡[2]
  • 1976年3月5日,中共宝安县委边防口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该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前身[2]
  • 1980年9月8日,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亦在随后成立[3]
  • 2023年12月28日,受穗莞深城际铁路皇岗口岸站施工影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搬迁至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办公[4]

职责[编辑]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责[5]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承办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报批工作并组织落实。
  3. 承担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推进口岸查验方式和监管模式改革。
  4. 负责协调落实往来深港澳之间的客运船舶、直通巴士和国际航班临时加班的口岸通关事项。
  5. 承担协调维护口岸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口岸反恐和应急工作。
  6. 负责陆路口岸、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合理使用。
  7. 根据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实施深港口岸合作。
  8.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编辑]

  • 秘书处(机关党委)
  • 政策法规处
  • 口岸通关管理处
  • 规划建设处
  • 数字口岸处
  • 口岸资产监管处

深圳口岸分类[编辑]

深圳已拥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16个。其中:公路口岸7个,铁路口岸2个,水运口岸6个,航空口岸1个。

公路口岸[编辑]

铁路口岸[编辑]

水运口岸[编辑]

航空口岸[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