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苍水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苍水墓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杭州市西湖区
坐标30°13′45″N 120°08′25″E / 30.22917°N 120.14028°E / 30.22917; 120.14028坐标30°13′45″N 120°08′25″E / 30.22917°N 120.14028°E / 30.22917; 120.14028
分类古墓葬
时代
登录1981年5月

张苍水墓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屏山北麓,今南山路太子湾公园旁,是末抗英雄张煌言(号苍水)的墓,1981年被列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张煌言于康熙三年(1664年)在杭州就义后,其遗骸由问石和尚收拾,棺木暂停宝石山,后在南屏山荔枝峰北麓安葬。张苍水墓坐南朝北,墓碑上题:“皇清賜諡忠烈明兵部尚書蒼水張公之墓 乾隆五十七年秋九月癸卯建海寧陳鱣敬題 咸豐八年歲次戊午冬十月慈溪馮珪重立”。其西侧为参军罗子木墓,东侧为侍童杨冠玉及舟子墓,三墓成品字形布列。神道两侧立有石像生[1]

相关图片[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杭州·张苍水墓. 浙江省文物局. [2011-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