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西比公司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密西西比公司(法語:Compagnie du Mississippi)是一間18世紀時的法國公司,它當時主要目的是在隸屬於法國的北美地區密西西比河流域,從事貿易和開發等等的商業活動,該公司的經營狀況極差,但是股價卻暴漲到發行價格的40倍以上,是近代三大泡沫經濟事件之一,因為同年英國也發生南海事件,這次泡沫在經濟史上具有一定意義。

历史[编辑]

1717年8月,由當時身兼法國總審計長的商人約翰·羅買下,當時法國政府承諾給他25年的壟斷經營權。密西西比公司先後以其雄厚的財力,發展出了法蘭西東印度公司法蘭西銀行。在這段時間之內,該公司的股票由500里弗尔漲到15000里弗尔[1]但是在1720年夏天時,投資人對這間公司的信心大減,結果一年之內股票價格跌回500里弗尔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1. ^ 里弗尔 (Livre)是一種法國的貨幣單位,在1795年前法國都是使用此貨幣單位。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