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印章直径?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制发。

合署办公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任 刘海泉
副主任(4) 刘大群汤春和唐汝平桂 青
委员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行政级别 副省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联络方式
省纪委、监察委机关合署办公场所
 实际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 230091
省纪委信访室
 实际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富路9号
 电话号码 +86 (0)551 12388(举报电话)
 官方链接 举报网站
對外官網 安徽纪检监察网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安徽省监察厅
成立时间 2018年1月31日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简称安徽省监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1],取代安徽省监察厅的职能。安徽省监察委主任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负责。安徽省监察委现任主任为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海泉[2]

机构设置[编辑]

历届组成人员[编辑]

第十三届省人大时期(2018年1月起)[编辑]

  • 主任刘惠(2018年1月30日-2021年9月29日)、刘海泉
  • 副主任:樊勇(-2021年12月22日)、许苏跃(-2019年9月)、陈晓燕(女)(-2021年12月22日)、汤春和(2020年11月-)、刘大群(2021年9月-)、唐汝平(2021年12月22日-)、桂青(2021年12月22日-)
  • 委员:沈厚富(-2021年12月22日)、陈斌(-2021年12月22日)、汤春和(-2020年11月)、桂青(-2021年12月22日)、谢强(-2021年5月)

参考文献[编辑]

  1. ^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02-01 [2018-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5). 
  2.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安徽人大 . 2018-01-30 [2018-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