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六办公室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国务院交通办公室)是1954年至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的办事机构。
历史[编辑]
1954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出命令[1]设立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民航局的工作。
内设综合组、铁道组、交通组、邮电组。1959年6月,国务院第九十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工作移交国务院工业交通办公室。
参考文献[编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任命国务院副秘书长,各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委员会副部长、副主任、委员,外交部部长助理等负责人的命令”,《山西政报》,1954年22期,第49-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