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㝢之起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之起事是一場發生於南齊永明三年(485年)至永明四年(486年)的人民起事,因《南齊書》中有稱唐㝢之為“白賊”[1],故亦有稱白賊之亂,但白賊意義有不同解讀,一說是因為有遭卻籍的僑姓「白籍者」參與而得名[2];另一說為指白丁為賊之意[3];再一說為白賊僅是行劫掠之盜賊的意思,與白劫同義[4]。起事影響範圍僅及會稽郡及吳郡部分轄縣,亦很快被平息,但因其群眾的主要成份為三吳卻籍者,其中涉及南朝土斷及檢籍的問題。

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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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㝢之(?—486年),現代中文輸入問題而多見為唐寓之南齊吳郡富陽縣(今浙江杭州富阳)人,但僑居於同郡的桐廬縣(今浙江桐廬西)。唐㝢之家族世代都是相墓的風水師,本人亦承繼家業。他後來宣稱其家墓地有王氣,更在山中尋獲金印,以此鼓動其他人和他一同起事叛齊。

起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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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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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晉末年華北戰亂頻繁,導致大量人口南逃以避戰禍。東晉朝廷為安置該等難民而於華南設立了一些僑州郡縣讓他們暫時居住,待收復北方領土後才讓他們遷回,並獲得僑居免徭役、賦稅等特別優待。隨後東晉朝廷偏安一隅,無力恢復西晉全境,該批北方難民亦因此於華南落地生根。東晉及其後的劉宋朝廷為了增加可徵召人口及課稅戶,曾多次實行土斷,即將一些地區內的北方僑民從臨時性質的「白籍」轉為永久性質的「黃籍」,並且將戶籍轉在當地,從而失去僑居身份[5]。如此重整戶籍行動產生了大量的新黃籍人口,但因為部分出身北方僑民的高門士族人士長期免於土斷並享有免於徭役的特權,士族之佃農蔭戶及傷殘者亦能免於課稅及徭役,導致一些人賄賂官員偽作黃籍紀錄,包括偽稱為有官爵的士族之後裔、佃客、冒認傷殘甚至謊報自己已死、出家或逃亡。齊高帝在登位後決心整頓戶籍,遂在建元二年(480年)命令黃門郎虞玩之及驍騎將軍傅堅意檢定戶籍[6][2],虞玩之上表講述了其時黃籍記錄存在的問題,提議由地方層面解決偽造記錄,繼位的齊武帝根據其建議設立板籍官(校籍官),置令史,並定下每人每天要查核出偽冒紀錄的最低限額以防官吏怠職。[7]

在檢籍實行之下,被查到戶籍有問題的人會被「卻籍」,即從擁有特權的戶籍紀錄中刪掉。可是,專責部門處理不但沒法遏止官民貪賄偽造的情況,更助長賄賂敲詐之事,黃籍記錄反倒更為混亂,甚至有官吏將本身沒問題的戶籍記錄篡改以應付每天限額,造成「應卻而不卻,不須卻而卻」的情況。領軍外監呂文度更進一步推動遭卻籍者須流放到邊戍地區,致令有大量卻籍者被強徙至淮河地區多年,另外有人則逃亡以避免被抓到邊戍;甚至有官吏借檢籍為由施行連作酷法連年維持的檢籍措施遂令百姓怨氣大增[8][2][9]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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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㝢之在永明三年(485年)冬季時成功聚集到四百人,正式起兵。他先在新城(今浙江富陽區內)阻斷河道交通,並且派部眾進類近各縣,新城令陸赤奮及桐廬令王天愍都棄縣逃走,接著唐㝢之更攻陷富陽縣。當時會稽太守王敬則正出赴京師,會稽郡丞張思祖就派了孔矜王萬歲張繇等帶著將吏及白丁前去防衞郡轄的永興縣等十縣;吳郡太守沈文季亦派了兵增援錢塘縣。不過,唐㝢之進攻錢唐時還是擊敗了在小山抵抗的錢塘令劉彪及隊主張玕,並成攻渡過錢塘江登岸,焚燒錢唐城邑,逼得劉彪棄縣逃走。在沈文季出動吳縣、嘉興縣、海鹽縣及鹽官縣四地的民丁救援錢唐之際,唐㝢之分兵進襲各縣,鹽官令蕭元蔚諸暨陵琚都出走,餘杭樂琰亦戰敗棄縣出奔。

永明四年(486年)春季,唐㝢之在錢唐縣稱帝,建立「吳國」,改元興平,置太子,以新城縣為其宮、錢塘縣為太子宮。那時三吳地區的卻籍者都去投奔唐㝢之,令其部眾大增至三萬,又以弟弟唐紹之為揚州刺史、錢唐縣富人柯隆為尚書僕射、中書舍人、領太官令。後柯隆再獻數千口銅鐵原料給唐㝢之製作武器,唐㝢之加授柯隆領尚方令。同時唐㝢之亦繼續派兵擴張,其中部將高道度更攻陷了東陽郡,東陽太守蕭崇之及長山令劉國重都戰死。不過唐㝢之任命的會太守孫泓在浦陽江遭到張思祖所派的浹口戍主湯休武擊敗;而在建康的齊武帝也派了數千禁軍和數百匹戰馬前往討伐,因唐㝢之部眾未見過馬,討伐部隊在錢塘一戰潰敵,唐㝢之被捕處死,所佔各縣都被收復。[10][9]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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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軍平亂期間曾經大肆抄掠當地百姓,齊武帝得知後在大軍凱旋後便將軍主前軍將軍陳天福處死、左軍將軍劉明徹免官削爵並流放東冶縣。陳天福本是武帝寵信的將領,這番操作造成朝野內外一番整肅[11]
  • 事件平定後基本上當時和唐㝢之起事的人民都不被問罪,不過後來齊武帝想修築建康附近的白下城,苦於招集役男,劉係宗反促成徽召之前與唐㝢之起事的人修城以作懲罰[1]
  • 唐㝢之起事正值檢籍浪潮令民怨上升之際爆發,其中三吳地區的卻籍者計有三萬站到唐㝢之一方。亂事平定後雖然檢籍工作依舊,但民怨仍繼續累積,其禍於顧憲之在永明六年(488年)的上表中亦有所述[12]。為了平息民怨,齊武帝終在永明八年(490年)下令對政策作出調整,宋昇明時代以前所作的戶籍紀錄恢復有效,之前因檢籍而流放的人都獲准回家[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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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南齊書·劉係宗傳》:四年,白賊唐㝢之起,宿衛兵東討,遣係宗隨軍慰勞,遍至遭賊郡縣。百姓被驅逼者,悉無所問,還復民伍。係宗還,上曰:「此段有征無戰,以時平蕩,百姓安怗,甚快也。」賜係宗錢帛。上欲脩治白下城,難於動役。係宗啟謫役東民丁隨㝢之為逆者,上從之。
  2. ^ 2.0 2.1 2.2 王, 仲犖. 魏晉南北朝史 上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 434-438. ISBN 7-208-00132-4. 
  3. ^ 舒, 明. 略论“ 土断” 与“ 却籍” 的成败及其原因. 北京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1986年, (02): 52–62. 
  4. ^ 滑, 裕. 唐㝢之“白贼”新释. 許昌學院學報. 2018年, 37 (11): 9–12. 
  5. ^ 萬, 繩南. 魏晉南北朝史論稿. 中華民國臺北市: 雲龍出版社. 1983: 183-87. ISBN 986-7938-02-X. 
  6. ^ 萬, 繩南. 魏晉南北朝史論稿. 中華民國臺北市: 雲龍出版社. 1994: 257-261. ISBN 986-7938-02-X. 
  7. ^ 7.0 7.1 《南齊書·虞玩之傳》:上省玩之表,納之。乃別置板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以防懈怠。於是貨賂因緣,籍注雖正,猶強推卻,以充程限。至世祖永明八年,謫巧者戍緣淮各十年,百姓怨望。世祖乃詔曰:「夫簡貴賤,辨尊卑者,莫不取信於黃籍。豈有假器濫榮,竊服非分。故所以澄革虛妄,式允舊章。然釁起前代,過非近失,既往之諐,不足追咎。自宋昇明以前,皆聽復注。其有謫役邊疆,各許還本。此後有犯,嚴加翦治。」
  8.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六》:初,太祖命黃門郎虞玩之等檢定黃籍。上即位,別立校藉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既連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監會稽呂文度啟上,籍被卻者悉充遠戍,民多逃亡避罪。富陽民唐寓之因以妖術惑眾作亂,攻陷富陽,三吳卻籍者奔之,眾至三萬。
  9. ^ 9.0 9.1 《南史·卷77》:文度既見委用,大納財賄,廣開宅宇,盛起土山,奇禽怪樹,皆聚其中,後房羅綺,王侯不能及。又啟上籍被卻者悉充遠戍,百姓嗟怨,或逃亡避咎。富陽人唐㝢之因此聚黨為亂,鼓行而東,乃於錢唐縣僭號,以新城戍為偽宮,以錢唐縣為偽太子宮,置百官皆備。三吳卻籍者奔之,眾至三萬。竊稱吳國,偽年號興平。其源始於虞玩之,而成於文度,事見虞玩之傳。
  10. ^ 《南齊書·沈文季傳》:是時連年檢籍,百姓怨望。富陽人唐㝢之僑居桐廬,父祖相傳圖墓為業。㝢之之自云其家墓有王氣,山中得金印,轉相誑惑。三年冬,㝢之聚黨四百人,於新城水斷商旅,黨與分布近縣。新城令陸赤奮、桐廬令王天愍棄縣走。㝢之向富陽,抄略人民,縣令何洵告魚浦子邏主從係公,發魚浦村男丁防縣。永興遣西陵戍主夏侯曇羨率將吏及戍左右埭界人起兵赴救。㝢之遂陷富陽。會稽郡丞張思祖遣臺使孔矜、王萬歲、張繇等配以器仗將吏白丁,防衛永興等十屬。文季亦遣器仗將吏救援錢塘。㝢之至錢塘,錢塘令劉彪、戍主聶僧貴遣隊主張玕於小山拒之,力不敵,戰敗。㝢之進抑浦登岸,焚郭邑,彪棄縣走。文季又發吳、嘉興、海鹽、鹽官民丁救之。賊分兵出諸縣,鹽官令蕭元蔚、諸暨令陵琚之並逃走,餘杭令樂琰戰敗乃奔。是春,㝢之於錢塘僭號,置太子,以新城戍為天子宮,縣廨為太子宮。弟紹之為揚州刺史。錢塘富人柯隆為尚書僕射、中書舍人,領太官令。獻鋌數千口為宇之作仗,加領尚方令。分遣其黨高道度徐寇東陽,東陽太守蕭崇之、長山令劉國重拒戰見害。崇之字茂敬,太祖族弟。至是臨難,貞正果烈。追贈冠軍將軍,太守如故。賊遂據郡。又遣偽會稽太守孫泓取山陰,時會稽太守王敬則朝正,故㝢之謂乘虛可襲。泓至浦陽江,郡丞張思祖遣浹口戍主湯休武拒戰,大破之。上在樂遊苑,聞㝢之賊,謂豫章王嶷曰:「宋明初,九州同反,鼠輩但作,看蕭公雷汝頭。」遣禁兵數千人,馬數百匹東討。賊眾烏合,畏馬。官軍至錢塘,一戰便散,禽斬㝢之,進兵平諸郡縣
  11. ^ 《南齊書·沈文季傳》臺軍乘勝,百姓頗被抄奪。軍還,上聞之,收軍主前軍將軍陳天福棄市,左軍將軍中宿縣子劉明徹免官削爵付東冶。天福,上寵將也,既伏誅,內外莫不震肅。天福善馬槊,至今諸將法之。
  12. ^ 《南齊書·卷四十六·陸慧曉傳附顧憲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