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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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任 刘 爽
副主任 王月胜陈继清喇 军包 波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行政级别 副省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联络方式
'
對外官網 http://www.nmgjjjc.gov.cn/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蒙古语ᠥᠪᠥ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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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