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針對竊盜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3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3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而第321條針對加重竊盜說明:「犯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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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症光譜(Obsessive–compulsive spectrum)的一部分。 竊盜癖常常沒有被診斷出來,而患者常有焦慮、進食障礙和物質濫用等問題,而竊盜癖患者常因為這些相關的問題,而非竊盜癖本身,而接受治療。 竊盜癖的治療方式包括心理治療或藥物治療,可使用特異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SSRI)、鋰鹽、抗躁症藥物等抗精神病藥物控制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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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論刑,作為新創或擴張可罰範圍或加重刑罰或保安處分之方法。例如2011年1月27日修正前的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於車站或碼頭竊盜者為加重竊盜罪」,此規範用意是因車站或碼頭乃供人旅行之地,若旅費、證件、行李等財物失竊恐進退維谷,情節比普通竊盜更嚴重,但竊...
11 KB (1,460 words) - 03:47, 28 August 2022
抢夺罪是一項刑事罪名,指乘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屬於財產犯罪的一種,其嚴重程度介於「竊盜罪」與「抢劫罪」之間。 《中華民國刑法》第32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務上認為,搶奪罪需乘人不及抗拒而為之,但未必達到不能抗拒的程度;若行為已...
2 KB (366 words) - 04:24, 13 September 2022
幫助犯 (category 不完整罪)
幫助的時點限制:就學理來說,可以在事前幫助,也可以在事後幫助。但事前的幫助犯是從屬於犯罪者一同論罪,如竊盜罪幫助犯,事後的幫助犯則會成立別的罪名,如藏匿人犯罪、滅證罪或收受贓物罪等,而不從屬於原本的犯罪。因此,就限縮幫助犯只能在犯罪之前幫助。 另有一種感覺上是符合幫助行為,但並不屬於幫...
4 KB (635 words) - 18:19, 18 May 2023
私用文書等毀棄罪・器物損壊罪・信書隠匿罪(同法264条、259条・261条・263条) 因親屬關係問題應限制介入的犯罪 親族間的窃盗罪(親族相盗例)・不動産侵奪罪(刑法244条2項、235条・235条之2) 親族間的詐欺罪・恐喝罪等(同法251条・244条2項準用、246条、249条等) 親族間的横領罪...
8 KB (1,206 words) - 06:08, 26 June 2024
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兩類,藉以斷定告訴是否為其起訴的先決條件: 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乃論,即「提出告訴後,方能論斷是否起訴」,一般多為侵害個人法益的輕罪(如毀損罪、公然侮辱罪等),或是基於家庭關係和諧的特別政策考量(如通姦罪、親屬間竊盜罪...
2 KB (286 words) - 09:07, 23 April 2023
在臺灣,依《中華民國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如:竊盜罪、普通傷害罪),而受到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判決,且無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可以用新臺幣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一日刑期;較嚴重的罪名(如誣告罪、偽證罪等),即使受到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判決,也不能易科罰金,僅剩易服社會勞動可用。...
1 KB (184 words) - 06:14, 25 September 2022
史蒂芬·加利·布倫伯格 (category 被判竊盜罪的美國人)
後將其歸還,而非想將其變現,儘管他如此主張,仍在1991年被判有罪,服刑四年半後因獄中表現良好而獲假釋,之後又開始偷盜。 在1997年,布倫伯格再次因入室竊盜罪而判有罪,2003年7月時再次遭逮捕,被判緩刑,但他在2004年又因竊盜罪而被捕。 布倫伯格所竊取的書籍中包含許多古籍珍本,例如哈里特·伊...
6 KB (901 words) - 16:04, 30 August 2023
中華民國刑法罪名列表 (section 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罪章)
妨害書信秘密罪(第315條) 窺視竊聽竊錄罪(第315條之1) 業務洩漏秘密罪(第316條) 洩漏電腦秘密罪(第318條之1) 註:與窺視竊聽竊錄罪相關的犯罪,可另參考《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妨害性隱私罪(第319條之1~第319條之6) 竊盜罪章 普通竊盜罪(第320條) 加重竊盜罪(第321條)...
10 KB (1,380 words) - 12:10, 21 June 2024
竊盜、加重竊盜、毀損器物、妨害公務、未經許可持有刀械、攜帶刀械等罪嫌之犯罪事實,全部坦白承認,而法院認為呂軍億有逃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有羈押必要,故裁准羈押。2017年10月13日,台北地檢署認定呂軍億分別涉犯加重竊盜、毀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等罪,且犯後毫無悔意,否認殺人,依法起訴並求處7年重刑。...
9 KB (970 words) - 17:23, 6 July 2024